2019-08-24 12:07:47 来源: 沛县人民政府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
(七)公示
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拟聘单位及岗位、各项考试成绩、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合同。拟聘用人员由沛县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1620元/月)的1.5倍执行,并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年底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兑现。单位按规定为职工交纳五险。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扰乱考场秩序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沛县政法委:
沛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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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公开招聘网格化社会治理专职坐席员、网格员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3日
原标题:2019年沛县公开招聘网格化社会治理专职坐席员、网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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