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3 10:02:49 来源: 平邑县人民政府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1、笔试时间:9月7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4日至7日。
2、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党的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3、面试安排: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要在9月12日上午9:00— 13日下午5:00期间,到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明生路与天宝路交汇处)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9年平邑县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平邑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
5、笔试准考证;
6、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8、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报考的,应提交所在镇(街,开发区)党(工)委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告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平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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