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 13:35:27 来源: 鹰潭人力资源网
四、有关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按信江新区村(社区)一般干部同等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对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工作者,纳入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培养。
五、日常管理
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个人学历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由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人员分配意见,报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村(社区)工作者由乡、街道负责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聘用合同由其与乡、街道签订,实行一年一聘。年度考评合格的可继续聘用,考评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聘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有关待遇取消。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成立新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村(社区)工作者招聘事宜。
2.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严防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凡与报名者存在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信江新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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