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 09:59:31 来源: 鹤山市人民政府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党员身份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水平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5)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有报名后放弃应聘者,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报名审查组现场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沙坪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派发准考证进行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以笔试最高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31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2019年8月27日在鹤山政府网沙坪街道()公告。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届时将通过在鹤山政府网沙坪街道()发布。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为9月下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加分及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具有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水平证书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考试总成绩在鹤山政府网沙坪街道()等公开平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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