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6 00:03:45 来源: 长沙人才网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岗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及法律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双证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可登录天心区公众信息网查询。
5、面谈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谈考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谈考核对象。
(2)面谈考核之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考核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谈考核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3)面谈考核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谈考核。面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考核成绩在个人面谈考核结束后即向面谈考核对象现场公布。面谈考核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程序。
6、体检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谈考核成绩×40%,笔试成绩、面谈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体检按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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