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5 14:11:34 来源: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3);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
(4)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5)应聘人员信息简表(附件6,无需扫描,提供excel格式电子档文件);
(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7)学历学位证书;
(8)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9)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社保清单、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等);
上述(1)、(2)、(3)、(4)项材料须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材料(5)要求excel格式电子档电子版,无需扫描。
4.温馨提示: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7:30;报名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
2.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1)至(4)项原件,(6)至(9)项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
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发放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16日下午六点后到报名时的邮箱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1个岗位。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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