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9 14:22:56 来源: 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4、男女不限,具有本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和被辞退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连平县民政局局长担任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1、公告。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7天,从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4日。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5个工作日),接受报名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民政局五楼慈善会办公室报名,每人只可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连平县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单位证明和本人户口簿等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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