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9 11:37:54 来源: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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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效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缓解司法局人才匮乏和人力不足问题,更好的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经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批准,伊通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委托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监管岗位人员10名。
一、招录岗位及条件
(一)社区矫正监管岗位10名(司法局局机关1名,河源镇、伊丹镇、西苇镇、小孤山镇、三道乡、伊通镇、黄岭子镇、永盛街道、永宁街道司法所各1名),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录人员除司法局局机关、永盛街道、永宁街道和伊通镇司法所必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内户口(永宁和永盛街道所辖区域)外,其他所招录人员必须在司法所所在乡镇本地居住(需当地乡镇派出所出具2年以上常住人口相关证明),年龄18-40周岁(1979年7月29日--2001年7月29日)。
(三)所有招录人员均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烟疤,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业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1、曾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本人与其直系亲属参与过邪教组织的;
3、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4、因违纪违规正在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调查、开除、辞退、解聘的;
5、不符合社区矫正监管岗位人员招录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与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司法局负责组织政审、培训。
(一)发布公告
在伊通电视台、伊通人民政府网站、伊通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公告时间
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共5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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