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17:39:24 来源: 兴国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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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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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在职公职人员;
8.具有其他不宜选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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