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4 14:25:58 来源: 临沧市就业工作站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临沧市就业工作”微信公众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发布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统一分配,根据分配结果由街道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劳务纠纷的,一切后果由拟聘任人员自行承担。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可在面谈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街道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
(一)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要确保报名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导致相关事宜通知不到考生,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严把资格审查关、笔试面试关、体检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杜绝不正之风,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德端正的优秀人才招聘到社区干部队伍中来。
(三)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考试考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
(四)其他未尽事宜和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考务工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19年7月12日
原标题:临沧市临翔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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