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6 13:50:14 来源: 南昌人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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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南昌高新区第二次公开招聘村级(社区) 监察联络员公告
为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立足发挥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前哨”和“触角”作用,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基层监察全覆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江西省纪委、省监委与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及高新区纪工委(监察组)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第二次公开招聘村级(社区)监察联络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6名村级(社区)监察联络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爱监察联络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优先录用,享受笔试加分5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法律、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鉴定以学信网的学士学位认证书为准,法律、财会、审计相关职称证书以省级职称鉴定中心认证为准。其中具备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优先录用;
5.报考时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予以聘用:
1.行政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2.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因违法犯罪被行政、司法机关处罚过的(包括免予刑罚和构罪不诉);
3.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查处的;
5.煽动群众闹事、策划参与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以及涉嫌涉黑涉恶问题未查清、疑点未排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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