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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郫都区红光街道招聘10名编外人员公告(2)

2019-06-21 22:55:04 来源: 郫都区人民政府

(五)考试方式及成绩

1.用人单位负责笔试考评、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评。

2.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笔试范围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以具体通知的时间为准,笔试地点在红光街道办事处。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3.综治巡逻队队员和城管交警大队队员采取直接面试考评。

(六)面试工作

1.面试地点在红光街道办事处,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的时间为准。

2.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面试人员确定采取从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未达到3:1比例时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笔试成绩相同,均符合面试入围条件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综治巡逻队员岗位和城管交警大队队员岗位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员。以上两个岗位报考人员经考评组面试考评后,综合排位,岗位可调剂。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1.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报考人员经考评组综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后,按从高到低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综治巡逻队员岗位报考人员经考评组综合面试成绩后,按从高到低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拟聘岗位、总成绩及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4.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且查实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体检

1.拟聘用人员作为体检人员。

2.体检单位必须为区级及以上医院,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

原标题:红光街道招聘10名编外人员公告

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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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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