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4 21:30:36 来源: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后及时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最后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业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列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
(七)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异议,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六、其他事项
有关事项将随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纳溪区白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白节镇招聘1名群团工作中心工作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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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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