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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招聘 村(社区)社工30人公告(3)

2019-06-13 17:08:17 来源: 领航招聘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2、面试人员名单。

在各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招聘人数为1人的岗位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招聘人数为多人的岗位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各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在领航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时,则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无递补资格)。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总成绩由到低分递补,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录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于领航招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实际录用人数不足计划拟聘用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录用。

四、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要服从单位安排,并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均为编外用工性质,参照同类人员标准。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本简章由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办事处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

附件一: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附件二:社区工作者复习资料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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