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0 10:40:16 来源: 镇雄新闻网
(五)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毕业证书;截至报名时最高学历为国民教育学历的,还需提交学历查询结果一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资格证书;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县扶贫办出具)。以上材料需要提交复印件一份。
3.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并用照片袋装好)及电子照片;
4.本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
2019年06月18日—2019年06月21日,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安排专人共同对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或有不得报名的情形,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于2019年06月24日在镇雄新闻网、镇雄县民政局、镇雄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各报名人员注意关注。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65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2017?18号)、《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64号)、《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33号)、《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34号)、《中共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对照母享镇穿洞村低保存在问题深化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办通?2019?17号)、《中共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低保工作纪律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发?2019?42号)和时事政策。(详见附件3:考试资料压缩包),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2019年07月0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成绩按名次在镇雄新闻网、镇雄县民政局、镇雄县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名次在98名以前(含第98名)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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