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 16:32:49 来源: 吉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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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吉林籍大学生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脱贫攻坚,推进校地合作,在团中央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和全国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支持下,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联合实施2019年度吉林籍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和社区民政协理员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拔计划
(一)选拔对象及数量。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选拔1000名2016、2017级全日制吉林籍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党团组织活动。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和学生干部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二)兼任岗位及时间。入选大学生兼任吉林省部分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和社区民政协理员,寒暑假期间到兼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在校期间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兼任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
(三)岗位职责。兼职大学生协助开展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基层民政日常工作,重点协助做好城乡低保的信息核查、数据录入和档案归类整理工作、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信息采集和基础服务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幸福社区建设,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体活动、知识宣讲等工作。服务期间开展“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调研一个村(居)委会、走访一户低保家庭、帮扶一位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开展一次面向老年群体的志愿服务、提出一条推进当地民政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或脱贫攻坚方面的专项建议、撰写一篇专题调研报告。
二、相关政策
(一)入选大学生岗位分配本着就近就便原则,一般安排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不安排住宿。
(二)兼职期间不在用人单位领取薪酬,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实报实销。
(三)团中央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为兼职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兼职大学生工作期间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评定,分别于2019年9月底、2020年3月底、2020年6月底向大学生所在学校出具工作评定意见;对无特殊原因表现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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