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 10:23:24 来源: 沛县人民政府
2、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领取面试通知单日期、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100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四)成绩计算、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拟聘单位及岗位、各项考试成绩、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