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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嘉兴乌镇招考行政村工作人员11名公告

2019-05-21 15:32:37 来源: 乌镇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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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决定公开招考乌镇镇行政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考行政村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考计划(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热爱基层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招考村户籍或在招考村工作满一年、出生地在招考村。

2.年龄及学历要求:男性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职网格员、退伍军人、三小组长学历放宽到高中及以上。2019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录用后须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否则予以辞退。

3.加分情形:文化专管员、专职网格员、退伍军人、三小组长笔试成绩加2分,身份重叠不重复加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农村工作的。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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