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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海淀区花园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3)

2019-05-20 11:19:16 来源: 公招网

(6)长期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的考生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8)获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中共党员需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

(10)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11)40周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12)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且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者,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9年6月14日在公招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8日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3.笔试

社区工作者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19日(周三)上午9:00至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笔试通知为准),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暂定于2019年6月28日在公招网(www. )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面试

进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暂定于2019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到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北楼217室(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西里18号)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安排以笔试成绩通知为准。面试将由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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