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7 19:42:44 来源: 衢州衢江区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衢江区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和街道共同负责,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若有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则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依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聘用对象。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民政局统一调配到街道,再由街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后分配至所辖社区。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试用期(三个月)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二)招考中相关信息、通知、公告等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时刻关注相关动态信息。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考试有关的培训与招聘单位无关。
(五)聘用人员前三年实行末位淘汰制。严格考核制度,年度内出现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附件:
浙江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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