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6 14:17:28 来源: 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
确定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医院、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初定人选名单在我公司官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均达到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与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接受业务培训,上岗工作,聘用人员在培训和工作过程中,如有违反纪律或不按照工作要求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提出解聘意见,交由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正常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有权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或有违纪违规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六、公告及成绩查询渠道
本次招聘工作除招聘公告在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外,后续所有公告、公示请登录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官网查询(),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原标题:关于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红寺堡区招聘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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