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6 10:26:00 来源: 沙县人民政府
八、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
沙县星火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合格应聘人员的考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沙县星火社工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沙县星火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各岗位工作。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禁毒专职社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录用次月1日开始,试用期为二个月,一年一签。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沙县星火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综合考虑量化考核、面试等情况,决定递补人员。
(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沙县星火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十、附则
本公告由沙县星火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沙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沙县星火社工中心招聘禁毒社工15名讲解员2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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