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 15:27:29 来源: 中国海峡人才网
(四)公示并确定人选
6月20日-6月26日,市民政局对体检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确认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五)签订协议
6月28日,各县民政局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底的顺序组织选岗和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请各县民政局及时将《漳州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分配表》报送市民政局。
(六)岗前培训:7月1日-7月10日,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七)派遣报到:7月11日,县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存档备案:7月20日前,市民政局将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报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备案,会同市人社局下发《漳州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分配工作的通知》。
四、政策支持
(一)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159元。同时,由服务所在县民政局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按照缴费时点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三)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四)市、县(区)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期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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