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17:10:16 来源: 江宁区人民政府
(三)资格审查
由汤山街道古泉社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准考证》领取通知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社区各自然村的公示栏发布公告,同时电话告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本社区范围内组织的各类招考,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岗位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1:2的,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委托专业机构、阅卷,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社区各自然村的公示栏发布公告,同时电话告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社区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社区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社区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为社区一般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每月3000元(不享受其他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社区综合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社区公开招聘工作由社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清退,并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咨询与监督
电话:、
原标题:江宁区汤山街道古泉社区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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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古泉社区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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