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09:26:23 来源: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
四、选聘程序
1.选聘程序分为: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
2.人岗相适度测评:由专业考官对进入人岗相识度测评的报考者进行评价,评价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和工作期间综合表现、获得的各类荣誉、经历等(报名时未填写或填写不详实以及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题+演讲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人岗相识度测评得分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到低分排序,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均在乐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结束后,录用名单在乐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本次选聘全科式党建指导员,实行统招,录用后根据报考者个人综合情况,由乐余镇党委进行统一分配。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本单位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待遇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以及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选聘全科式党建指导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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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乐余镇集中选聘村、社区全科式党建指导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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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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