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2 14:46:57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于4月29日前登陆“企石镇电子政务网”下载并填写《东莞市企石镇村(社区)招考村官报名表》,连同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等电子文档发送至企石镇组织人事办邮箱:邮箱:。
(2)现场报名。请携带相关资料于4月29日前(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企石镇宝石路1号企石镇政府大院组织人事办报名。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东莞市企石镇村(社区)招考村官报名表》(见附件),由应聘者本人使用黑水钢笔、签字笔填写,双面打印(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鉴定报告可在考察阶段时再提供,各1份);
(5)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版)。
采用网上报名的,将上述资料(2)至(5)原件扫描件(可通过相机清晰拍照)整合成一份word文档,将电子报名表、照片和word文档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以“姓名+性别+籍贯+毕业院校+专业”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向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行测+小申论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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