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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招聘社区人员112人公告(7)

2019-04-19 16:39:10 来源: 集美区人民政府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及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确认;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确认。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

除了明确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者专业可以按照本人收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六)集美区户籍不含在集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七)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九)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民政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民政局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

原标题:集美区2019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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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民政局

2019年4月19日

来源:

(责任编辑:j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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