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18:39:39 来源: 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然后根据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内容:包括文化知识、时政理论、法律常识、电脑操作等基本知识能力测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弃考者、舞弊者笔试成绩为零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片区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百分制,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处理,其面试成绩为零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告。
3、成绩查询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并在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未能参加招聘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人选进行体检。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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