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5 16:17:39 来源: 常熟市人才就业网
六、试用聘用:
通过体检及考察的应聘者,一经录用,由综合执法局(综合管理局)调配至勤务片区的相关网格工作,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入职第一年实行人才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工作表现合格者可转正,纳入街道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缺额的,根据得分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
2.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内应征入伍或辞职的;
5.试用期内违反相关纪律、工作不称职被终止试用或自动离职的。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交纳社会保险,不享受其他待遇。
2.聘用待遇:按现有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待遇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九、其他: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电话:。
原标题: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中共常熟市常福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中公社区考试网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