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3 11:25:19 来源: 海州区人民政府
5.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参与体检人员自理。
6.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或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可进行递补。
7.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海州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选岗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在规定选岗期间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选岗)。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相应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镇(街道)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要求
根据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社调指〔2016〕1号)文件精神,对通过本次招聘方式录用的社区工作者3年内没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等,将给予解聘处理。
五、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海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海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公示网址:
海州区政府网址: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12388
原标题:海州区2019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海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2日
来源:海州区2019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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