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2 14:33:46 来源: 清流县人民政府网
(四)组织体检
1、体检: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和不服从安排造成缺额的,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6月11日-6月20日,市民政局在三明市民政信息网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6月21日-6月30日,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
(七)岗前培训
7月1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八)派遣报到
7月11日-7月15日,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民政局报到。县民政局、龙津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市民政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
具体政策支持和服务管理参照《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19〕39号)文件精神执行。
联 系 人:县民政局 江祖林
联系电话:
原标题:清流县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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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民政局 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 清流县教育局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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