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2 14:30:09 来源: 成都市人民政府
(九)录用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报党群工作部备案,与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岗位工作,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煎茶街道纪工委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一律采取报考人员本人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天府菁英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考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本次招聘皆以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五)我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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