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9 17:38:52 来源: 建宁县人民政府
四、组织体检
(一)体检: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二)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和不服从安排造成缺额的,候补人员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6月11日—6月20日,市民政局在三明市民政信息网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岗前培训
6月21日—6月30日,经公示无异议并确定为正式招募的服务社区毕业生,由市民政局组织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7月1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七、派遣报到
7月11日—7月15日,三明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区)民政局报到。由县民政局、相关乡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原标题: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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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民政局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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