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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红桥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4人公告(2)

2019-04-09 11:14:48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三、岗位职责

1.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制定矫正方案;

2.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矫治等相关工作;

3.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以及“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谈话教育;

4.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5.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登记、宣告、查找、走访、核查,以及法律文书和表、薄、册的填报、审查、送达等工作;

6.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完成司法局和社区矫正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注:待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正式上岗之前,还将制定详细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制度》。

四、保险待遇

保险待遇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与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遵循合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评定为合格的,续聘合同。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六、报考须知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公布,网址为。

(一)查询信息

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网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准备工作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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