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15:25:21 来源: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经济试验区、涪江街道、富乐街道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政审。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各报名公示栏和游仙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报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报酬待遇按游仙区统一规定执行。
九、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游仙区纪委监委、游仙区“三化一型”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游仙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十、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涪江街道办事处
富乐街道办事处
绵阳市游仙区民政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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