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4 14:00:55 来源: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二)所需材料
1.《招聘报名表》(附件2,表中须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照片,本人签名);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
3.《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本人签名);
6.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证书照片,空白处本人签名);
7.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扫描件或证书照片,空白处本人签名,学位验证可在资格复审时补充);
8.相关技能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书照片,空白处本人签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发放准考证。
2.资格复审。办理入职前收取报名资料(1)至(4)项原件,审核验证(5)至(8)项资料原件并收复印件。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初审后将会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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