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2 17:53:36 来源: 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2)考试
①考试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数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择优录取;考试工作由净峰镇党政办负责。
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③面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3)体检
①根据招考人数,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且学历相同者,具有中共党员身份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且学历相同并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备注:
(1)体检前需提供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四、管理与待遇
(1)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提供住宿。工资待遇参照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2)管理
惠安县净峰镇办公室工作人员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由惠安县净峰镇党政办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2年(按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算起)。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惠安县净峰镇党政办)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惠安县净峰镇党政办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净峰镇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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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净峰镇党政办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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