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9 10:41:58 来源: 青山区人民政府
5、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报到工作。
五、工资待遇
“红色物业”大学生享受“五险一金”,其岗位总体待遇按2017年制定的青山区“红色物业”选聘大学生薪酬标准执行。一经录用,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武汉市青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青山城开)
((兴城物业)
原标题:补缺和招录“红色物业”大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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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青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武汉市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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