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5 18:33:53 来源: 瑞昌市人民政府
(二)考察
考察由瑞昌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瑞昌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所在街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享受社区“两委”在编干部同等待遇。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具体事宜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
市纪委监察委:
原标题:2019年瑞昌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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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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