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3 10:16:08 来源: 德州就业服务网
2、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委托山东四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招聘、录用,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德州就业服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管理模式及薪资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经考察、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聘用后与山东四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月薪3000元(含个人承担社保和公积金缴纳部分),给予缴纳五险一金,食宿自理,派遣至德州市总工会工作。
派遣工作单位:德州市总工会。
七、注意事项
应聘者须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应聘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
附件:
山东四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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