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15:10:27 来源: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本;
(2)身份证;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4)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1张;
(5)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6)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和面试(2019年 4月2日至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笔试和面试县、乡同步进行,笔试内容为《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提出拟聘人选(2019年4月9日)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聘人选。
(五)体检(2019年4月10日至12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由县民政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2019年4月13日至19日)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民政局统一在龙陵县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5年(由双方协商约定),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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