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10:30:25 来源: E-报名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由招录单位通知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招录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补充招聘
上半年全区统一集中招聘工作结束后,招录单位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程序,在上半年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任一街镇录取的考生中开展补充招聘工作。所有考生的笔试成绩自下一次长宁区统一集中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发布之日起自动失效。
八、其他
政策咨询: 励老师
监督电话: 陆老师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考系统技术支持:转8018 梁老师
附件2:《长宁区2019年上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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