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1 11:17:56 来源: 福州高新区
㈣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等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由区聘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或由本人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㈤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政审的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㈥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福州高新区官网“人事信息”—“人员招聘”和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符合试用期考核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福州高新区智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可关注福州高新区官网“人事信息”—“人员招聘”、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查阅。
六、招聘工作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审计局派员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原标题: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公开招聘99名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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