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9浙江杭州余杭区招聘124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3)

2019-03-13 17:52:37 来源: 区民政局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级医院进行,按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发文录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专职社区工作者录用后与对应的镇街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正式录用后,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因工作需要,新录用人员三年内需考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聘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余民〔2017〕105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并将个人信息提交“余杭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本公告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967999(96345)。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19年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一览表.doc

中公社区考试网

浙江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责任编辑:dly44891)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