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2 11:16:55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综合考查考生综合分析、专业能力、反应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过程中考生不能透露个人信息,违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如有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并提前一天告知的,在同一岗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区分排名高低;面试成绩不能区分高低的,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计生、政治审查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计生、政治情况审查。
1.体检。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生应在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或者复检,逾期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需提前告知招聘组织方申请延期,延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2.计生、治安审查。考生提交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公安机关开具的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和审查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黄阁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六)公示
经黄阁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协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查实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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