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1 17:12:52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二)招用方式
岗位招考流程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招用等。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原则上以60分为合格线。
(2)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若仍未达到的调至按1:2比例或调减职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笔试。
2.面试
(1)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再安排补考。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面试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3.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用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4.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招用单位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社会实践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未能提交者或未通过考察的不予招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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