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4 17:27:16 来源: 四会市人民政府网
五、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生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其中包含党建知识;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二)面试
1、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考生报考岗位所在的镇(街道)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各镇(街道)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镇(街道)自行决定并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届时由市委组织部按相关规定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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