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1 11:45:54 来源: 网络
(三)面试
1.面试资格:按照所报考街道招录岗位人数,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比例和人选,如报考人数未达到面试相应比例,招录岗位名额相应递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4.综合成绩查询:按笔试与面试各占50%权重计算综合成绩,请考生登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综合成绩。
(四)岗位安排
按照1:1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所报考街道安排岗位,如果某街道拟录用人员多于招录人员指标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
(五)政审和体检
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等工作。不按时参加政审或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相关街道(地区)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有作弊等行为的人员,将取消资格。
四、招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由街道(地区)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招录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含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水平按照相应岗位等级工资的80%确定,服务期间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待遇参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缴纳相应保险,试用期满后福利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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