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6 12:06:46 来源: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于开发区网站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照拟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缺额按照招聘岗位从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缺额时,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聘用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参照开发区街道、园区财税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初入职月应发工资3100元左右。入职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参照开发区编内临时工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调整。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区财政管理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
联系人:田学智、辛纪宪 联系方式:
原标题:补充招聘街道、园区财税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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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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