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5 13:19:59 来源: 泰兴市人民政府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者即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对在聘用工作结束前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本简章相关规定和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济川街道安排到济川街道有关社区工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830元。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享受济川街道社区同类人员待遇。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其他事项
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及通知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和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通知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济川街道专栏(网址:/)
原标题:泰兴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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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兴市委组织部
泰兴市民政局
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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